2023年海南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訓院招聘學科教研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學科教學研究、教育科研等隊伍結構,提升基礎教育人才隊伍質量,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相關要求,結合實際,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訓院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學科教研專業技術人員4名。招聘的具體崗位、專業等要求詳見《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訓院2023年面向全國考核招聘學科教研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意識;
4.專業理論功底深厚,工作經驗豐富,專業領域成績優異;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6.符合本公告及《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訓院2023年面向全國考核招聘學科教研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7.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崗位,教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8.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人員應聘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其中,我市在編教師應聘時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即可,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9.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10.應聘人員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11.具備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懲戒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四、引進程序、方式和時間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儋州市人民政府網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為7天,2023年7月4日-7月10日。本次招聘工作后續相關公告將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發布,考生應及時關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8日09:00-7月14日12:00;
(2)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85;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如下材料(網上報名提交電子材料需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①《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訓院2023年面向全國考核招聘學科教研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下載附件2填寫,本人手寫簽名后按手印上傳圖片);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③身份證(正反面合成一張圖片);
④畢業證、學位證書,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⑥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我市在編教師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即可,(附件3);
⑦崗位要求的相關學科教學或教研工作經歷,應聘人員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
⑧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等;
⑨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2.2023年7月14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3年7月14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應于2023年7月14日17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3年7月14日17時準時關閉。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信息不真實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資格審查只是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應聘人員請在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
4.報考人員保證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確保需要時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分為業績評審和面試。業績評審、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業績評審
業績材料評審滿分為100分,著重考察審核競聘者的業績考核是對應聘人員的學歷、資歷以及既往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事業心責任感、教育觀念、工作業績、教研能力、科研成果、表彰與榮譽等方面情況進行評分。業績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試資格審核
審核應聘者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應聘者“分應聘崗位”按分數高低進行排名。進入面試階段的人選按不高于競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競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材料評審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階段人選,其中: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詳細記錄。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并告知面試答辯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儋州市教育局還將分別同時電話告知其本人相關事宜。
3.面試
面試采取論文寫作+現場答辯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崗位能力和綜合素養能力。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錄用。
4.考試綜合成績
業績評審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業績評審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6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業績評審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成績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考核與體檢
根據各學段學科招聘數,按照考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對象(如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面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考核包括資格復審、政審和考察,同時考核對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訓院2023年面向全國考核招聘學科教研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其中的報考人承諾書欄必須手寫簽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3.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附件4)。
4.考核對象提交個人檔案到儋州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信息管理科審核。凡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報考人員聘用資格。
5.事業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五)公示與聘用
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與考察結果等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間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但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將擬聘用人員報市人社局核準后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人員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員享受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同時符合條件的人員還可享受儋州市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
(二)聘用的骨干教師將配偶工作關系調入當地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
七、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象。舉報電話:0898-23328166(市教育局信訪辦);咨詢電話:0898-23334285(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聯系方式
網上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898)66755313、(0898)66738760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節假日期間不予咨詢,敬請諒解。)